央行将不再审批黄金及其制品加工贸易进出口

来源: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:2003-12-29 浏览次数:503
    中国人民银行将从2004年1月1日起不再审批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,海关不再凭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。
 
  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25日介绍,作为一种特殊商品,长期以来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一直由政府有关管 

  理部门和人民银行进行审批。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形势需要,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,人民银行决定不再对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进行审批。 

  这位负责人强调,进口后不能再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,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,仍由人民银行审批,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