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暂行办法

来源: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:2004-03-08 浏览次数:442
    为鼓励企业公平竞争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饰品市场价格,上海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经与业内人士反复商议,制订了黄金、铂金饰品价格行业自律暂行办法。在协会二届二次会员大会上通过,并报上海市物价局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,于今年2月18日起开始试行。《办法》规定,企业按基准价可上下浮动3%制定零售价。 
    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一直关注金饰价格自律,紧随国际、国内金价的波动适时协调上海金饰市场的零售价格,获得业界与社会的好评。为进一步形成业内可操作性的规范条款,近年来协会围绕价格自律的课题,为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行业价格自律体系做了大量工作。他们先后召开了各种会议,走访了一些首饰企业和市物价部门,向老总、财务人员和物价专家们征询意见,还特地编写了《金饰品市场价格自律问卷调查》,广泛地调查采集了各方面的见解。在此基础上起草了《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、铂金价格自律暂行办法》讨论稿,再经过反复酝酿讨论,随后提交该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讨论。修改后又提请二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定稿后报送给了上海市物价局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。 
    这一“办法”总共有13条,详尽地规定了饰品的种类、价格的组成、计价的单位、定价的原则、定价的标准、计算的公式和调整的方法等。《办法》规定,黄金饰品的价格,视上海黄金交易所每周加权平均价波动幅度达到正负2%予以调整;在目前税费背景下,按20%的加减系数制定金饰品基准价格;企业按基准价可上下浮动3%制定零售价……《办法》反对采取不正当手段的非法经营,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,在售货发票上列明饰品的重量、饰金价与加工费。对于低价倾销,扰乱价格秩序或高价敛财,损害消费者权益的,《办法》强调将视不同情节给予在业内通报批评、媒体曝光等;情节严重、构成价格违法的,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。为切实实施这一《办法》,设立了专门的投诉电话,接受消费者和黄金饰品经营者的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