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今日起实施金饰品“价费分离”

来源: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:2004-12-01 浏览次数:281
    广东酝酿一年多的黄金饰品“价费分离”12月1日起实施。届时,各商场的金饰品价格将由“饰金价”和“加工费”两部分组成。 
    “饰金价”是黄金原材料价(含税价),以前一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1号金收盘价作为千足金的原材料价,如果上一交易日的黄金原材料涨跌幅不超过2%,饰金价就不作调整。而“加工费”则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金饰品的品种款式、工艺繁简程度、品牌效应及流行趋势等自行确定。但各金店不可为所欲为地标价,必须先报行业协会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