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资委“三定”方案即将下达

来源: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:2003-04-29 浏览次数:709
  国资委下设18个司局、编制550人,对196家大型集团的总公司和母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
   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“三定”方案(送审稿),日前通过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定,已经进入核校阶段。即将出台的“三定”方案中,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下设18个司局,编制550人,并且有中央企业工委等四个大部的部分职能并入。
   据悉,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包括: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管理的职能,中央企业工委管理大型国有企业并派出的监事会的职能,财政部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职能,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定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、审核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标准的职责。
  “三定”方案中明确规定国资委下设产权管理局、企业改革局等18个司局单位,另在国资委的纪检部门还将下设5个内设的监察室,主要负责监控运营部门的控制国有资产的状况。这明确表明了国资委不仅要运营国有资产,还将非常重视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的进行。“三定”方案中规定只在省、市设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,县一级不设。
  权威人士还透露,目前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,即直接控股或参股的大型企业集团名单已经初步确定。国资委将对中石化集团、中石油集团、中国电力集团、三大航空集团、矿业集团、中国黄金集团和部分大型汽车集团等196家大型集团的总公司和母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,而对其下属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履行出资人的职责。另外,一些政企尚未分开的行业,也不属于国资委掌管的范围,如归铁道部管理的铁路行业、归邮政部门管理的邮政企业、划归到发展和计划委员会的国家烟草行业,以及所有的金融企业等等。据悉,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加紧制定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,全国人大也正在加紧制定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》,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随着机构设立尽快完善起来。